近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枣阳市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诉讼监督工作调研,调研组采用听汇报、查看相关案卷以及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对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研究,并针对查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检察官探讨、反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一、近年来,市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6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32件,其中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已回复,全部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6件,办理公开听证案件6件,各项行政检察工作均走在襄阳市前列。办理的“湖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占用耕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助力耕地保护六件典型案例”。其主要做法是:
1.服务大局,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行政检察工作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四大检察”之一,市检察院在谋划工作思路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地方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围绕枣阳市经济发展大局,加大对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非诉执行行为的监督力度,以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落不了地、申请执行随意性大以及法院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仅2021年以来,与人民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就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召开协调、磋商会8件次,基本实现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良性循环工作机制。
2.整合力量借力借智,运用听证破解受理难题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是行政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分设后,新部署开展的第一个全国性专项活动,是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是助力和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由于行政检察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必须整合力量、借力借智,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专业人员参与办案。一是通过听证调查,核清案件事实。二是通过听证辩论,辨明案件焦点。采取开展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解决争议、达成共识,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三是坚持结果导向,以抓铁有痕的韧劲确保听证效果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有效办法,既加强了检法两家的交流和信任,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3.立足检察监督,拓宽监督范围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在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的同时,依托执行监督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如在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邱金朝非诉执行一案时,检察机关发现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20万元的罚款仅执行了5万元就依“申请单位自动放弃,并出具结案证明”为由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市检察院深入调查发现,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明知被执行人邱合阴未履行完罚故义务的情况下,进将事实和法律出具了“被执行人邱金明已自动履行完毕,请贵院予以结案”的虚假结案证明,导致该案被人民法院终结执行,造成国家罚没款项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司法公信力。为此,市检察院在给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活动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向枣阳市纪委监委移送了该违法线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整改落实,同时以案为鉴,在该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行政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但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等工作发展依然不平衡,行政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与形势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等。为此,调研组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行政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检察院要依托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介,积极拓展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和案件的受理范围等,提高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检察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主动到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座谈了解行政机关的需求和困惑,广泛收集案件线索。
2.多措并举,提高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衔接机制。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报备等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要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利用行政监督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要建立多元化行政年议解决机制,引导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3.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队伍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 支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行政检察队伍。一方面挖掘内部潜力,加强教育培训,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培养具有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的行政检察队伍;另一方面充分借助外力,选调一批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充实行政检察岗位,保障行政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4.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为行政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要与法院建立经常性协调沟通机制,对法律问题进行磋商,统一认识,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更具体、可操作、可共享的协作配合机制。同时,检察院还要与市司法局、律协、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沟通联系,保障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渠道畅通无阻。